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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 编辑:刘郁蕾 2017-04-21 15: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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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在湘部属高校和省属本科院校,中央在湘和省属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74号)精神,加快我省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和发展,为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支撑,根据科技部《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231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备案推荐对象为湖南省内符合科技部《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231号)中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必须依托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建设,且已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或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申报材料提纲

  1、专业化众创空间介绍

  (1)建设主体基本情况

  (2)专业化众创空间现状

  2、取得成效

  (1)总体成效

  (2)3-5个成功案例

  3、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4、组织与保障

  5、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根据申报材料提纲准备申报材料,专业化众创空间名称为: XXXX专业化众创空间(XXXX为空间服务的专业细分领域),提交至主管单位(各市州、省直管试点县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在湘部属高校和省属本科院校,中央在湘和省属科研院所)。

  2、各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推荐函。

  3、申报众创空间的相关材料及附件A4纸双面印刷并装订,一式三份,由主管单位于2017年5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四、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高 新 处: 李杰敏 0731-88988745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李 滢 0731-88988998

  邮箱:hnst-gx@hnst.gov.cn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科技大厦

  邮编:410013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PDF版)

  附件2:科技部关于印发《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导》及公布首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名单的通知(国科发高〔2016〕231号)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PDF版)

  附件2: 科技部关于印发《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导》及公布首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名单的通知(国科发高〔2016〕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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