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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项目的通知

来源: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 编辑:曾映雪 2017-11-09 15: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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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的有关要求,从即日起开始征集我省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近年来曾获得过省科技奖励一等奖或省科技创新奖,且主要技术内容未获过国家科技奖。

  2.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8篇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2016年、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所有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2017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不能推荐。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6.同一项目不能多奖种、多渠道重复推荐。

  7.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提名程序: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项目完成单位应突出学科优势和地方特色,通过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认真提名优秀项目和人选,同一奖种同一评审组的项目一般情况下提名1项。

  我省提名国家奖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项目提名将采取省奖励办先行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省科技厅审核网络提名、省政府审定正式发文提名的方式进行。

  四、提名材料:

  1. 省内遴选提名材料:

  请项目完成人和单位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条件,参照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提名工作要求和推荐书格式(附件3),提供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简介(1200字以内)、主要科技创新内容(4000字以内)、客观评价和经济社会效益,以及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奖情况,并以目录形式列出主要的有关证明材料。

  各项目完成单位应加强组织宣传,认真做好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员的遴选和提名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项目材料一式两份由第一完成单位盖章后于2017年11月24日前送达省奖励办。

  2. 正式提名材料:

  经遴选确定由我省提名的项目,在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和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完成网上填报。项目正式提名书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晓迅陈伟

  电话:0731-8898887588988742

  传真:0731-88988877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510室

  附件:

  1.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

  3.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1月8日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

  附件3: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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