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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18年湖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科技厅 编辑:曾映雪 2018-11-19 11: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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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在湘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

  为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共同推动我省临床医学研究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根据《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科发〔2016〕125号)现面向已认定的28家社会出资单位征集2018年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省科技厅认定的28家社会出资单位(详见附件)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申报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有正高职称的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岁(195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项目研究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申报人不得将同一科研(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报人本年度所有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资格,并将纳入科研诚信系统管理

  4、承担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未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项目申报。

  二、支持方式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其中出资单位出资70%,在审计确认出资单位经费到账后省科技厅配套资助30%出资单位立项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其申报项目数量的50%。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采用网络在线申报的方式项目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hnst.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在线填写申报材料上传相关附件。

  (二)各市州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汇总,联合行文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三)省直有关单位推荐的项目由相应省直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出具纸质推荐函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有关在湘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推荐的项目经本单位审核汇总后出具纸质推荐函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至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及省财政厅科教处未提交纸质推荐函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四)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五)省科技厅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复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符合专项支持范围、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要求、同一项目是否存在多头或重复申报等,复审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四、申报时间

  2018年度项目申报时间从指南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9日推荐函寄送截止日为2018年12月4日。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项目申报受理中心:0731-8898873088988732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科技大厦102室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0731-8898883288988826

  省财政厅科教处:0731-85165759

  项目申报信息系统技术咨询:0731-88988619

  附件: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社会出资单位名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社会出资单位名单.docx

来源:湖南省科技厅

编辑:曾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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