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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治理科技发展中的伦理问题?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江畅 编辑:廖晨昊 2020-07-14 1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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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人们享受着前所未有的科技发展红利,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科技伦理风险。如何治理科技发展中的伦理问题,防止科技滥用、科技作恶、学术不端?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江畅认为,当前亟须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包括完善科技伦理治理学术研究机制,健全科技伦理监管制度,建立科技人员自律机制。

完善科技伦理治理学术研究机制

完善科技伦理治理学术研究机制,是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的重要基础。科技伦理研究者需要结合高新科技发展现状,既重视科技伦理治理的基础理论研究,又重视其应用研究,加快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加强科技伦理研究队伍建设。我国科技伦理研究属于伦理学研究的一个应用分支,目前研究人员偏少且力量较为分散。一些研究人员只能对科技伦理进行事后评价,难以为科技伦理治理提供有效方案。对此,亟须完善科技伦理研究资助和激励机制,将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起来,为科技伦理研究者大胆创新、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营造良好学术环境和社会氛围。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吸引更多伦理学工作者参与到科技伦理研究中来,努力打造一支既懂科技又有伦理学素养的科技伦理研究队伍。

健全多学科研究协同机制。科技伦理研究涵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多个领域,涉及哲学、法学、社会学等多个专业。随着高新科技迅猛发展,科技伦理研究越来越呈现跨学科趋势。这就需要健全多学科研究协同机制,加强科技伦理专业研究人员与其他学科专家学者的交流、对话和合作,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为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决策提供学理支持,为现实科技伦理问题解决提供咨询建议。

健全国际合作研究机制。科技伦理治理研究,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科技社会责任和科研行为规范等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完善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学术研究机制,需要健全国际合作研究机制,加强国际交流、对话和合作,学习借鉴国际科技伦理治理的先进经验;积极参与科技伦理问题的国际合作研究和规则制定,在国际科技伦理领域发出更多中国声音。

健全科技伦理监管制度

健全科技伦理监管制度,是科技伦理治理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当前,需要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健全有效的科技伦理监管制度,以强化伦理监管,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审查规则,规范各类科学研究活动。

建立科技活动向善行善的导向机制。当今社会,科技活动已成为一种涵盖范围十分广泛的社会活动,涉及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诸多领域。这些领域的科技活动都有可能出现伦理问题,进而给社会带来风险或危害。有效防控风险或危害,需要不断加强科技伦理监管,建立科技活动向善行善的导向机制,为科技活动提供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的价值指引,促进科技人员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科技观,强化对社会的责任与担当。

建立科技伦理规范体系。让科研活动正当有序开展,防范利用科技作恶的行为,需要建立科技伦理规范体系,包括科技伦理规则体系和确保其得到执行的监管体系。一般来讲,科技活动主要包括选题、规划、研究、实验等环节。以科技伦理规范为依据,对每一环节进行有效规范,是科技伦理治理的基本任务。健全科技伦理监管制度,需要依据科技伦理规范对科研活动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监管,发现并纠正各种科技伦理问题,惩戒学术不端,力戒浮躁之风。比如,基于人脸识别、声音识别等技术的“深度伪造”防不胜防,必须加强技术发展的法治规范。

完善科技伦理监管程序。健全科技伦理监管制度,既需要健全监管规则,又需要完善监管程序,实现监管领域不留死角、监管过程有机衔接。有效治理科技不轨行为,将科技风险控制在社会可接受范围内,必须不断完善科技伦理监管制度规则体系,强化监管机构的横向联系,扩大监管覆盖面。与此同时,完善科技伦理监管程序,通过公开透明的规则制定、审理与批准、监测等程序,使监管过程有理有据。坚持伦理先行,建立基于防范原则的“适应性治理”,不断完善科技伦理风险的评估和监管。

形成科技伦理监管合力。健全科技伦理监管制度,亟须实现科技伦理治理和监管主体责任制度化,以促进各主体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协同一致推进科技伦理治理。科技伦理治理是一种社会治理,既需要加大政府监管的力度,又需要充分发挥相关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的规划、指导、监督作用,推动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成立科技伦理委员会,注重发挥各级科协组织以及科技方面的各种专业学会或协会的作用,形成科技伦理监管合力。

建立科技人员自律机制

防范科技滥用及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或危害,亟须建立科技人员自律机制。

增强自律意识。引导科技人员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素质,促进科技伦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科技伦理治理的重要着力点。道德素质包括正确的道德观、优良的道德品质、高尚的道德情感和正当的道德行为。科技人员只有首先成为有德之人,然后才能成为有德的科技人员;只有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才能在科技活动中“不逾矩”。如果缺乏自律意识,科技人员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就有可能违规甚至违法。有了自律意识,科技人员才能自觉遵守科技伦理和科研规范,坐得住“冷板凳”、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真正把做人、做事、做学问统一起来。因此,科技伦理治理需要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提高科技人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上下功夫。

树立正确科技观。价值观是决定人成为什么样的人的重要因素,科技人员的科技观是其价值观的重要体现。科技人员具备应有道德素质的前提,是树立体现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理想的科技观。正确科技观可理解为科技人员的“道”,道德素质可视为“德”。科技人员需要在正确科技观指引下,在对自己的职业感到光荣和自豪的同时,敬畏和珍惜职业,把科技伦理自觉融入工作中,满腔热情地干事创业。

营造良好氛围。科技人员自律机制的建立,主要靠作为科技活动主体的科技人员,也离不开科技单位和相关组织发挥作用。各种科技学会、协会组织都需要加强对科技人员正确科技观、科技伦理以及道德素质的教育和培训,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各相关单位和组织需要完善激励机制,将科技人员的道德素质和科技伦理表现作为申请科研项目、人才项目、奖励项目的重要条件,在科技界营造扬善抑恶、为善去恶的良好氛围,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在科技活动中追求真理与价值的统一、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牢牢守住科技伦理的底线。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江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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