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一文读懂《湖南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实施办法》

来源:时刻 编辑:廖晨昊 2022-03-16 09:22:22
时刻新闻
—分享—

日前,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后,《湖南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对湖南“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核定作出规定。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有哪些?哪些研发机构可以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本文梳理了有关政策文件,带您一次看懂。

什么是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性能不足以满足需求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

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紧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哪些研发机构可以享受政策优惠?

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单位主要为四类,分别是: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省级和地市级科研院所(A类)、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B类)、已转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机构(C类)、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D类)四种类型。

享受政策优惠的研发机构如何核定?

由研发机构向所属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报《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信息确认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湖南省科技厅。经湖南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核定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后的研发机构名单定期进行公布。

其中,A、B、C类单位名单,由湖南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和长沙海关核定;D类单位名单,由省科技厅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和长沙海关核定。核定结果由省科技厅函告长沙海关,抄送到相关部门,并报送科技部。

实行动态管理

经核定的科研机构发生名称、经营范围或科研领域变更以及新设、合并、分立、撤销等情形的,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省科技厅报告。

政策有效期

《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湖南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实施办法》有效期均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来源:时刻

编辑:廖晨昊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科技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