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科技政策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政策作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五大政策”,要求“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科技创新在高质量发展中的位势和作用更加凸显,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更加紧迫。湖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对“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重要部署,要求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为做好今年科技创新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省科技战线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树牢科技自立自强鲜明导向,奋力谱写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强劲的科技支撑。
坚持“知”与“行”相结合,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牢科技自立自强时代重任
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生动实践。一是在政治信仰上更加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在政治能力上更加过硬。准确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全面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部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谋划推进工作。三是在政治担当上更加有为。深刻认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新部署新要求,准确把握一体推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方法路径,自觉肩负起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的责任使命。
坚持“建”与“用”相结合,着力构筑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加快培育战略科技力量
围绕“国家所需”“湖南所能”,聚焦优势产业领域和重大需求,推进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构建以“四大实验室”为引领、具有湖南特色的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一是聚力建设“四大实验室”“四大科技基础设施”。集中财力支持,项目、平台、人才一体布局,加快推进“四大实验室”建设和科研,基本建成高效协同的实体化运行机制,加快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团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成果。加快推动“四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为优势产业发展加速赋能。二是加快形成新型实验室体系和技术创新中心体系。集中力量支持6家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发展和10家在湘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在新材料等领域争创1-2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北斗规模应用等领域布局建设2-3家省技术创新中心,统筹推进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化提升。三是有效发挥区域创新平台辐射带动作用。统筹推进“三区两山两中心”建设,培育建设长株潭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支持高标准规划建设湘江科学城,打造“水立方”郴州可持续发展模式,培育建设国家高新区、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创新型县市、国家农业高新示范区等,打造区域创新增长极。
坚持“快”与“准”相结合,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持续推动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
坚持“四个面向”,着力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组织者,强化各类科技计划统筹协调,体系化布局攻关任务,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一是突出精准靶向布局。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动态梳理“卡脖子”“杀手锏”和颠覆性技术清单,围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平台建设、产业化应用等不同阶段,聚力实施十大技术攻关项目,布局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精准破除产业发展薄弱环节。二是突出系统协同攻关。继续推行“揭榜挂帅”“赛马”“业主制”,健全科教企协同、产教研融合机制,采取牵头单位组建协同攻关团队、首席专家负责制的组织模式,聚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力量,形成协同创新合力。三是突出强化基础研究。制定出台加强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统筹部署需求导向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建立支持基础研究的稳定投入机制。布局建设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强化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作用。改革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成机制,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发展。
坚持“产”与“研”相结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突出企业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全过程的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一是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创新集群。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用好“高企百强评价”指挥棒,培育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加大要素、政策、项目、人才计划等支持力度,赋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二是大力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中下游等组建创新联合体,打造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融通的创新体系。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力度,深入推行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带动金融资本与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三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加快推进潇湘要素大市场体系向区县延伸,推动形成层次多元、功能完备的技术交易网络,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支持企业建设中试验证平台,提升企业成果吸纳和转化能力,加速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
坚持“育”与“引”相结合,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强化人才“第一资源”支撑作用
坚持自主培养与引进并举,完善人才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三尖”创新人才工程,培育壮大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支撑打造国家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一是高标准培育人才。坚持在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中培养发现“拔尖”科技领军人才,造就“顶尖”战略科学家。推动省级重点研发计划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大力支持青年人才成长成才。二是高质量引进人才。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精准引进“顶尖”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和海外人才。用好外国专家项目,完善外国专家服务体系,吸引集聚外籍高端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三是高品质服务人才。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以创新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和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坚持“破”与“立”相结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速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制度体系
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围绕科技政策,聚焦自立自强的要求,持续推动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制度体系,强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保障。一是完善科技政策体系。强化科技任务和资源配置统筹管理,进一步突出聚焦自立自强的科研导向。加强科技政策与其他政策的统筹协调,清理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理顺并推动科技政策落实,营造有利于科研人员创新、科技型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二是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修订出台《湖南省科技进步条例》《湖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健全科技创新法律保障。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制机制、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科技奖励制度等方面,积极试点探索,加快实现突破。三是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强化科技伦理治理,布局建设湖南省科技伦理审查中心,推进湖南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先行先试。构建省市两级科研诚信工作联动机制,探索科研诚信承诺制和审核制,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涵养优良学风。
(本文作者:李志坚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书记、厅长)
来源:新湘评论
作者:李志坚
编辑:廖晨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