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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第二批湖南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菁英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编辑:童妙 实习编辑 曾映雪 2017-06-21 08: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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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深入落实全省科技奖励暨创新奖励大会精神,进一步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着力开拓大学生国际视野,启迪创新思维,强化创业能力训练,发掘科技创新创业优秀苗子,不断培育壮大我省科技创新创业后备力量,组织开展 2017年第二批湖南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菁英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湘创菁英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35岁以下的大学青年教师和科研院所的科研骨干也可报名。

  二、培训地点与时间

  1、培训地为美国和新加坡,美国培训8天,新加坡培训7天,每人只能报名选择一个培训地,每个培训地参加人数不超过30人。

  2、培训时间:2017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身心健康、组织纪律观念强;

  2、有创新创业的兴趣、热情与激情;

  3、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无不良记录;

  4、有团队精神和积极向上的进取意识,性格开朗,视野开阔,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

  5、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负担国际旅费及国(境)外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二)创新创业方面条件(需满足其中之一):

  1、承担了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其它相关科研项目;

  2、申请了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3、发表了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4、有一定的创新创业基础和较为成熟的创新创业计划;

  5、已注册实体并获得天使投资或创投机构投资;

  另外,如在全国创新创业大赛省级赛区中晋级复赛或具备较高英语口语水平的优秀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选拔程序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或科研院所审核把关,统一出具推荐函(按推荐顺序排名)后报省科技厅。每所学校或科研院所推荐不超过3人,特别优秀的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或科研骨干最多报1人。

  遵循“择优、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遴选,对正式入选人员由省科技厅颁发“湘创菁英计划”入选通知书。

  五、后续支持

  “湘创菁英计划”突出“培”和“育”并重。对于“湘创菁英计划”入选人员的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将分类建立名录、实施动态跟踪、组织专场路演,持续提供宣传推介、创业辅导、资本对接等服务。

  六、相关费用

  费用主要包括境外培训费、境外保险费、项目联络费、签证费、食宿费、国际旅费等。在校大学生和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境外培训费、境外保险费、项目联络费由省科技厅全额资助;签证费、食宿费、国际旅费等费用自行承担,其中食宿费由省科技厅按有关规定给予部分补助;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或科研骨干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科研院所对入选人员给予适当资助。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学校、科研院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做好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统一推荐等工作,推荐函及个人报名表(见附件1)由学校或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后,于2017年6月23日17:30前送至或传真至省科技厅,也可快递或邮寄(快递或邮寄以快递单或邮戳日期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004室

  邮编:410013

  联系人及电话:刘 伟 但 莉(0731)88988855(兼传真)、88988853

  电子邮箱:hnstec@126.com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6月15日

  附件:湖南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菁英培育计划人选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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