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教函〔2017〕5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
为及时了解各地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省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办发〔2017〕9号)精神推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政策尽快落地,2017年8月起,我省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科技局要参照中办发〔2016〕50号、湘办发〔2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加快推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等工作。
二、各地财政局、科技局要定期了解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所属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项目承担单位制定或修订科研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确保政策执行落实到位。
三、自2017年8月起,我省将建立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报告制度,请各地财政局、科技局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报告模板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 肖亮 魏海林0731-88988810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高洁 陈琳姿0731-85165759
电子邮箱:hnst-gc@hnst.gov.cn
附件:各地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8日
来源:湖南省科技厅
编辑:童妙 实习编辑 曾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