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发〔2017〕221号
各有关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在湘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
根据《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科发〔2016〕125号)和《关于申报2017年湖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的通知》等要求,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厅务会审定,立项公示等程序,现将2017年度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予以下达。
请切实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经费监管和绩效管理,签订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任务书,明确责任主体和绩效评估与验收指标,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同时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湖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的通知》要求,本计划各承担单位负责为每个子项自筹经费7万元,请于2月28日前做好自筹经费拨付工作。省科技厅将组织财务专家对自筹经费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自筹经费拨付不到位的计划取消计划资格。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2017年度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计划表.xlsx
来源:省科技厅
编辑:曾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