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全面提升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尹西明 陈劲 苗争鸣 编辑:廖晨昊 2020-07-10 18:08:09
时刻新闻
—分享—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完善国家安全体系。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针对抗击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发表重要讲话时进一步强调要着眼长远,“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3月2日,习近平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加快提高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战略科技力量和战略储备能力”。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推进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整合发展,不但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人民健康和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提升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准确把握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的战略意义

数字化时代,生物技术创新和应用呈现指数增长趋势,与此同时生物技术相关的异化行为和潜在风险也日益凸显。同时,随着国家生物数据收集能力和机制的完善,生物体的基因、指纹、虹膜、面部轮廓等生物特征信息和行为动态信息被动态识别、数字化处理和存储,以便精准识别身份,推进公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保障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这是当前各国政府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全球范围内新冠状肺炎病毒疫情的爆发,更加凸显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快完善国家生物安全体系对提高重大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重大而紧迫的现实意义。然而,由于基因等可识别生物体信息的唯一性、生物安全风险的不可逆转性以及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对国家乃至全球公共卫生和生命健康的重大潜在威胁性,国家生物安全体系和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面临国际共性的生物安全技术创新核心技术瓶颈、信息采集、存储、应用、隐私保护等诸多制度、法律和伦理上的挑战。

对此,需要应用整体观、系统观和全局观,从国家安全全局与战略高度出发,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整合推进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一方面需要三路并举,从健全国家安全和公共卫生制度法律保障、加强生物安全领域技术创新及全过程伦理治理、完善国家生物安全应急管理标准体系着手,完善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赋能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另一方面,需要针对未来新的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对区域乃至国际生物安全的潜在威胁,参与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体系改革,积极推进全球联防联控机制和平台建设,实现国家安全治理体系与中国深度参与的新型区域和国际生物安全治理体系的整合共治。

从三方面完善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这也是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内在使命之一。中国特色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可以有效整合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基于科学精神和治理规律的战略引领作用,在国家总体安全观的指导下,我们需要根据整合式创新理论的整体观和系统观,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进而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为国家生物安全、国防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长远保障。

首先,要加快完善国家生物安全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国家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度保障。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基石,健全和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能够为生命安全和生物安全领域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提供积极引导和边界限制,也能够通过奖惩制度体系有效震慑、防范和应对潜在的生物安全风险行为。例如,生物识别、生物数据收集和技术开发应用等既可维护国家安全,但也可能给不法分子提供机会。目前各国现行法律体系尚未做好应对重大生物安全事件伴生的经济、社会乃至政治危机的准备。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也凸显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对健全国家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度保障、有效防控和应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长期战略意义。生物安全技术创新的法律风险与行为边界,生物数据的收集模式,生物数据的“被遗忘权”,生物数据的法律属性、使用权限,生物安全应急过程中的权责界定和奖惩体系等,都是政策和立法部门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例如,中国目前出台的数据保护条例,特别是近期正酝酿出台的个人数据法,也强调了对个人生物数据的保护和审慎使用。

第二,要建设和完善国家生物安全技术创新与伦理治理体系。科技创新是国家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支撑,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命安全和生物安全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也是国之重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大科技支撑”。由于国家生物安全体系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生物技术创新、生物信息数据化存储和应用具有研发周期长、成本高昂、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应用过程复杂且存在重要潜在风险等特征和挑战,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公民隐私保护、现代化治理以及国际防恐协作等多个维度,不能单纯依靠市场力量,而应由政府主导,应用系统整合思维,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国家公共卫生创新公地建设。一方面要激励多元主体参与,整合构建与完善平战结合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稳步推进多中心多主体共建国家生物安全技术创新体系,通过政企融合、校企融合和军民融合创新等形式,全面提升国家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技术创新的伦理和风险治理,将国家生物安全观、生命伦理观和科研伦理观教育贯穿和引领生命科技领域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全过程,实现生命科技领域人文价值、伦理价值和社会经济价值整合提升。

第三,要建设和完善国家生物安全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包括提升生物安全数据库整合度、提升数据库和数据系统对生物安全治理和应急管理的赋能效率,以及自上而下的集中指挥与自下而上的分布式协同参与相结合的生物安全危机应对执行体系。例如,近年来中国在提升生物识别技术创新效率和应用速度的同时,也面临着生物识别数据库技术整合度不高、政府数据库连通性不足导致的跨部门、跨区域和跨层级协同应急反应滞后等挑战。对此,需要加强国家层面数据存储安全和数据存储使用标准的建设。生物数据的收集和使用,需要政府统一规范,也可吸收西方政府生物识别和生物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技术系统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在保证中国生物安全体系和生物数据库建设安全可持续的前提下,提升数据库对生物安全治理和应急管理的赋能效率。政府在建设集中统一高效领导指挥体系基础上,应加大内部数据互联互通建设,打破“数据孤岛”与“标准分立”现象对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应急防控效率的制约,在保证公众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共同分享生物识别和生物安全数据资源,提倡协调机制下的责任下放体系的建设,发挥各分管部门在生物安全数据运行和危机事件应对中的基层战斗堡垒作用。

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习近平总书记3月26日出席二十国集团特别峰会时指出“重大传染性疾病是全人类的敌人。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蔓延,给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巨大威胁,给全球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巨大挑战”。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型区域和全球性生物安全挑战,不但需要完善国家层面的生物安全治理体系,也必须从政治层面坚持以人为本和全球共治的理念,联合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建共治共享思想,引领区域性和全球性生物安全整合共治体系,与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形成国内外的有效联动协同。在全面提升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效能的同时,为区域和国际生物安全积极贡献,继续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第一,应深度参与和构建新型区域性和全球性的国际生物安全技术协同创新机制。一方面要有效开展针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联合科研攻关,应对紧急疫情和生物安全挑战;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和推动构建面向未来的共性生物安全风险事件和危机应对的国际技术协同创新长效机制和合作平台。各国都应意识到人类免疫系统的脆弱性,及其被生物技术能力指数增长反噬的风险。国际社会需要在生物安全防控知识、科研资源、技术成果和防控经验方面实现有效协同,防范于未然。

第二,应积极参与和推进建设新型国际生物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一方面要推进国际间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前沿技术与应急管理实践的交流合作,注重与国际技术标准衔接的同时,建构和完善本国的生物安全技术创新体系、生物安全标准体系和生物安全应急防控标准,另一方面也要发挥中国的制度优势和特色治理经验,进一步推进区域性和全球性生物安全技术和生物安全治理联盟发展,推进各国生物安全技术标准体系、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和应急防控体系的有效对接和协同效能。

第三,应积极推进国际公共卫生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国集团特别峰会上倡议要有效开展国际联防联控,积极支持国际组织发挥作用。在国际生物安全体系整合共治过程中,一方面要强化世界卫生组织、二十国集团等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协调沟通效力,积极推动建立新型长效性的区域性应急联络机制和全球性生物安全危机响应机制;另一方面要积极支持和培育由中国企业和行业组织参与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形成国家主体和非国家主体的高效协同和整合共治;此外也需要积极推进构建以人工智能、生命科技为代表的新兴颠覆性技术创新国际风险治理体系,倡导新兴颠覆性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负责任创新和应用,提升中国在国际生物安全技术创新、标准制定与国际治理方面的话语权和积极影响,最终为推动全球健康可持续发展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

尹西明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助理教授、特别副研究员;陈劲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苗争鸣系清华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尹西明 陈劲 苗争鸣

编辑:廖晨昊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科技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