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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更多地将科技手段运用到金融监管之中

来源:新华社 作者:沈翀 编辑:曾映雪 2017-11-08 09: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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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武汉11月7日电(记者 沈翀)科技与金融快速融合打破了原有的交易关系和组织形式,不仅培育出新的业态,也催生新的风险。为此,专家提出安全是金融科技的基础,建议更多地将科技手段运用到金融监管之中,保证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不偏离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

  在7日举行的“2017新金融发展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金融科技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欺诈风险、技术与制度二重性的风险、金融系统性风险和社会稳定性的风险等5类风险。面对这些风险,需要有相应的对策。一方面,让金融创新回归法治的轨道,实现合规化。另一方面,加强消费者精准教育,强化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从监管角度看,专家们强调金融监管的科学化与现代化。李爱君说,金融监管不能滞后于金融创新,也不能超前于金融创新,滞后和超前都不利于金融创新。

  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贲圣林认为,虽然技术特别是硬技术领先,市场应用也非常先进,但安全才是互联网的基础,无论作为用户层面、企业层面还是国家层面都是安全优先。如果监管体系滞后于创新,金融科技的安全性就不能与世界接轨。

  专家们强调,科技创新应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所谓的新型业务、互联网业务,不能偏离整个新金融服务业的本质。从未来发展看,监管部门将把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纳入到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所以既要保证新金融业态的健康发展,又要防范出现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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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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