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33号)精神,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现在《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职改办〔2017〕2 号)的基础上,对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评价补充通知如下:
一、破格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应在3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应在2年以上)。同时,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至少一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 获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认定文规定,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新增实验系列正高级实验师的申报评价标准及破格申报条件。
(一)学历与资历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且长期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担任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二)申报评价标准
系统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及仪器设备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实验技术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精熟实验技术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具有组织、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经历及解决关键实验技术问题的能力,能指导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任意两条:
1.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实验技术相关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专著或译著,或公开发表实验技术专业期刊论文3篇以上;
2.主持国家级实验技术相关的研究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实验技术相关的研究项目,独立承担了项目相关的实验方案设计及论证工作,解决了关键实验技术问题,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负责大中型实验室的组建与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经主管部门鉴定或专家评议居同类实验室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起草或制(修)订省部级以上与实验技术相关的标准、规范或法规,并正式公布实施;
5.负责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且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实验技术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海外发明专利授权,其成果转化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转化后创造的收益5年累计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单位财务证明为准)。
(三)破格申报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破格申报正高级实验师职称时,其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应在3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破格申报正高级实验师职称时,其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应在5年以上。同时,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至少一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2.满足正高级实验师职称正常申报的能力与业绩条件,且在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主持国家级实验技术相关的科研项目2项以上,其中至少1项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解决了关键性的实验技术难题;
(2)独立编写并出版了本专业有价值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用书2部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实验技术相关EI核心收录论文2篇以上、SCI一区论文1篇或SCI二区论文2篇以上;
(3)主持起草(排名前三)或制(修)订与实验技术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或法规,并正式公布实施;
(4)在实验技术方面具有重大改革创新或发明创造,负责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在全国范围内应用和推广;或作为主要发明人(排名前三)获得与实验技术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海外发明专利2项以上,其成果转化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年内共创利税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需提供税务部门证明)。
四、《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职改办〔2017〕2 号)和本通知中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合格以上”含合格,“2年以上”含2年。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 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8 年 11 月9日
来源:湖南省科技厅
编辑:曾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