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联合全国妇联等12家部门印发《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中的重要作用。
从科技部发文的初心来看,该项政策旨在再次强调女性科技人才在我国科研创新事业中的重要作用。虽然出发点是善意的,但政策公布后,“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推荐女性科技人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鼓励提名更多优秀女科学家作为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支持女性优先入选”这一点却引起了广泛争议。不仅受到男性网友的质疑,甚至部分女性网友也感到不满,认为这种“照顾”本身就是对女性的一种“性别歧视”。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妇女事业的发展,鼓励女性在社会中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然而,改革开放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女性由于自身生理等因素限制,在就业市场中往往容易受到性别歧视。无论是同工不同酬,抑或是男女录用标准不同,这些职场上的性别歧视问题已是层出不穷。
消灭性别歧视,实现性别平等,这是主流价值意识,也是国家和社会长期以来所追求的。科技部公布的政策,初心是好的,其中的不少措施也的确为女性科研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然而“同等条件下女性科研人员优先”,究竟是否真的在帮助女性科研人员?在笔者看来是需要进一步斟酌的。
当前我国许多科研领域正处于攻关阶段,面对严峻的国际形势以及某些科技上的“卡脖子”问题,需要真正能够推动科技前进的人才。对于科研人员的选拔,始终应坚持能力优先的考核标准。一是科研领域能力说话,一味地追求“政治正确”,不仅不能真正实现科研事业高质量高效发展,甚至还可能陷入“政治正确”的泥潭中而停滞不前。
二是这所谓的“公平”,反而恰恰是对女性科研人员的另一种不公平。对于每一位科研人员来说,对自身知识、能力的肯定,才是对他们最大的尊重。“同等条件下女性科研人员优先”,容易造成那些本就实力符合的女性科研人员被贴上性别标签,一定程度上是对她们自身实力价值的消解。从舆论的反馈中,我们能看到女性所要求的只是“平权”而非“特权”。即使科技部的初心是好的,私以为对于女性科研人员而言,她们还是更愿意在一个以科研实力为唯一标准的考核环境中被认可。
在笔者看来,鼓励更多的女性投身科研事业,保障女性科研人员的发展,应当采取真正切中痛点问题的措施。抛开有争议的部分,此次科技部公布的措施中仍有不少是切实有效的。如扩展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学术网络、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增加了女性科研人员的发展机遇;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推动落实高级职称女性科技人才退休政策,使女性科研人员能够更加安心地投入到科研事业中……这种种措施,都是从切实解决工作环境中可能困扰到女性科研人员的问题出发,是真正行之有效、切中痛点的。
科技部出台的政策,让我们看到了国家对于女性科研人员的重视和支持,其初心是好的。但其中某些方面引起的舆论争议,也再次说明了:政府部门在制定措施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切不可“想当然”,使得初心想要的“公平”变成了另一种“不公平”,最终两头都不讨好。
文/陈沛 (暨南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陈沛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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